为加强实验室车辆管理,更好的为实验室各部门服务,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办公室负责实验室车辆的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协调、安排,保证公务车辆的有效使用。
第二条,安排公务车必须符合下列情况:
1、院士、主任办公用车;
2、实验室组织的会务用车;
3、实验室邀请的专家接送用车;
4、财务人员办理大额现金业务;
5、购买贵重物品、携带精密仪器或份量较重的物品;
6、实验室领导安排的重要工作和紧急事务需要用车的;
7、其他特殊情况。
第三条,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1、申请公务车须填写《派车单》,报实验室主任审批(实验室主任出差期间,由分管副主任审批)后,交办公室安排车辆。
2、驾驶人员在收到《派车单》后,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用车单》的相关内容。
第四条,在保证实验室正常公务用车安排的前提下,实验室人员因工作需要,可申请有偿用车。
1、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 |
路线 |
收费标准 | |
奥迪 |
别克商务 | ||
1 |
实验室(学校) —火车站 |
60元/趟 (含停车费) |
70元/趟 (含停车费) |
2 |
实验室(学校) —骆岗机场 |
70元/趟 (含停车费) |
80元/趟 (含停车费) |
3 |
合肥市内 |
2.8元/公里 |
3元/公里 |
4 |
市内包车 |
200元/半天(30公里内) 500元/天(70公里内) |
200元/半天(30公里内) 500元/天(70公里内) |
5 |
长途包车 |
2.8元/公里 |
3元/公里 |
(1)在1—3情况下,如车辆等候时间超过1小时,按15元/小时另行计费。
(2)市内包车如超出公里数,超出部分按公里数另行计费。
(3)在3—5情况下,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费用由用车人支付。
(4)长途包车如需在外住宿,驾驶员的食宿费用由用车人支付。
2、申请人填写《派车单》后,报办公室审批调派。
3、驾驶人员在收到《派车单》后,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用车单》的相关内容。《用车单》经用车人签字认可后,作为费用结算依据,报实验室财务部门留存。
第五条,需要离开合肥市的用车安排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
第六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