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车辆使用规定

发布时间:2011-03-14

  

  为加强实验室车辆管理,更好的为实验室各部门服务,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办公室负责实验室车辆的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协调、安排,保证公务车辆的有效使用。

  第二条,安排公务车必须符合下列情况:

  1、院士、主任办公用车;

  2、实验室组织的会务用车;

  3、实验室邀请的专家接送用车;

  4、财务人员办理大额现金业务;

  5、购买贵重物品、携带精密仪器或份量较重的物品;

  6、实验室领导安排的重要工作和紧急事务需要用车的;

  7、其他特殊情况。

  第三条,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1、申请公务车须填写《派车单》,报实验室主任审批(实验室主任出差期间,由分管副主任审批)后,交办公室安排车辆。

  2、驾驶人员在收到《派车单》后,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用车单》的相关内容。

  第四条,在保证实验室正常公务用车安排的前提下,实验室人员因工作需要,可申请有偿用车。

  1、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

  路线

  收费标准

  奥迪

  别克商务

  1

  实验室(学校)

  —火车站

  60元/趟

  (含停车费)

  70元/趟

  (含停车费)

  2

  实验室(学校)

  —骆岗机场

  70元/趟

  (含停车费)

  80元/趟

  (含停车费)

  3

  合肥市内

  2.8元/公里

  3元/公里

  4

  市内包车

  200元/半天(30公里内)

  500元/天(70公里内)

  200元/半天(30公里内)

  500元/天(70公里内)

  5

  长途包车

  2.8元/公里

  3元/公里

  (1)在1—3情况下,如车辆等候时间超过1小时,按15元/小时另行计费。

  (2)市内包车如超出公里数,超出部分按公里数另行计费。

  (3)在3—5情况下,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费用由用车人支付。

  (4)长途包车如需在外住宿,驾驶员的食宿费用由用车人支付。

  2、申请人填写《派车单》后,报办公室审批调派。

  3、驾驶人员在收到《派车单》后,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用车单》的相关内容。《用车单》经用车人签字认可后,作为费用结算依据,报实验室财务部门留存。

  第五条,需要离开合肥市的用车安排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

  第六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