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和安全管理员由各部办推选工作责任心强、能热心大家服务的同志担任,各部办安全员接受相应部办安全管理员的领导。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实验室的全面安全工作。本实验室各级安全工作人员均为兼职。
安全员和安全管理员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 组织本单位的职工学习有关安全工作特别是技术安全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协助所在部办主任做好技术安全和其它各项安全工作。
第二条 参加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
第三条 注意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解决事故隐患的合理化建议,有权制止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第四条 参加本单位各项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需要参加实验室和本部门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五条 督促放射性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协助监督做好本单位的个人人身安全工作。
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
2007年5月22日修订
